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认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实行并轨后,按照新政策,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要比老办法少一块,所以建立职业年金可以作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的重要补充,避免“中人”、“新人”与按老办法退休的“老人”之间形成明显的待遇落差,以利于新老制度的平稳过渡。
对于有人担心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会成为“变相福利”,苏海南指出,职业年金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的补充,补充之后总的待遇不应比同期企业退休人员待遇高出一大截,对此制度上会作出相应安排。
■释疑
3类人养老待遇分别怎么算?
北京市的并轨方案设10年过渡期和过渡性养老金。
对于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的“新人”,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
对于办法实施前已退休的人员,即“老人”,继续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其中,符合规定的待遇项目及标准,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其他待遇项目仍从原渠道列支。
而对于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即“中人”,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办法实施之日起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退休人员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的对比,保低限高。换言之,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新办法计发待遇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部分则分年度按比例予以限制。
■盘点
25省份公布养老金“并轨”方案
今年1月份,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决定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
记者统计,截至昨日,包括北京在内,已经有云南、甘肃、陕西、湖南、湖北、天津、黑龙江、四川、山东、上海、江苏、福建、吉林、辽宁、山西、江西、广西、宁夏、河南、内蒙古、重庆、河北、安徽、青海等25个省份公布了相关实施方案,而浙江省也已于10月宣布实施此项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