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晚清重臣曾国藩、李鸿章都曾受到这些书吏的勒索。据《李鸿章全集》记载,书吏索要的回扣是一厘三毫(就是报销一百两给一两三钱)。当时湘军、淮军要报销的军费是3000多万两银子,按一厘三毫算就需要40万两,相当于现下人民币8000万元。通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以回扣8万银子(人民币1600万元)了事。
据晚清学者冯桂芬的估计,在他生活的道光、咸丰时代,全国书吏的灰色收入超过两千万两白银,而整个清朝的财政收入不过四千多万两。
完颜绍元在其《天下衙门》一书中,讲述了《清稗类钞》里的一则故事:雍正年间,内阁里有个小办事员(供事)蓝某,上班做事很巴结。雍正六年(1728年)元宵节晚上,同事们都回家过节去了,只有他一个人留在机关里,对月独酌。正喝得带劲,突然有个冠服华丽者闯了进来,蓝某当他是内廷值班官员,前来巡查的,忙站起迎接,还请他一起喝酒。来人欣然就座,问他当什么官。蓝某说:不是官,是小小的供事。来人问了他的姓名后,又问具体做哪些事,有多少同事,都上哪去了。蓝某说,供事做些收发文牍之类,有同事四十余人,现在都回家过节了。来人问:那你为什么留在这儿?蓝某说,朝廷公事繁重,若人人自便,万一事起意外,咎将谁归?来人又问:做供事有好处吗?蓝某道:将来差满,有希望选一个小官做。来人问:小官有乐趣吗?蓝某笑道:假如运气好,选做广东河泊所的所官,那就是大乐趣了!来人不解:为什么称大乐趣呢?蓝某道:那个河泊所近在海边,舟楫来往,多有馈送呀。来人听罢连连点头,又喝了几杯,才告别而去。
第二天,皇上钦点蓝某为广东河泊所所官的圣旨,被送到内阁。蓝某领旨后喜得打跌,同事们也都羡慕,同时也有疑问,那么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供事姓名,怎么会上达天听呢?于是托一位小太监仔细打听:原来,昨天晚上那位去内阁查夜的人,正是当今圣上!
与河泊所官类似,专管商贾、侩屠、杂市类常税征收的小税官、专管茶叶和食盐专卖的小专卖管理官等,这类没有品秩的小公务员都属于甜官,与之相对照的驿官就算是苦官了。
驿官即掌管地方邮运和官办招待所事务的官员,工作地点偏远不说,还是一个侍候人的苦差使,有秩莫卑于驿官,事莫纷于邮务的说法。特别是那些王公贵族、达官显宦们,不仅不把驿官当官,甚至也不把他当人,历史上就曾发生多起住驿官员打死驿丞的事。地位卑微,工作又如此辛苦,那这些官员为啥不辞职,还有人照样愿意干呢?原来,虽是苦缺,也还是有些捞油水的机会的。因为这些居住驿站的官员,地方财政都要为其承担一定的费用,驿官就有文章可做了,刁滑一点的驿丞就会把接待费的账面做得高一些,然后忽悠那些官员签字来赚取报账和实支之间的差额。
明清时期有句俗谚纱帽底下无穷汉,看来是不无道理的。
(参考资料:洪振快《亚财政》、完颜绍元《天下衙门》、宗承灏《灰色生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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