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既然可以建立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那么,完全应该针对所有行业、所有领导者建立同等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这也是个“不患寡而患不均”的问题—因为在公务员群体之外,普通公众亦对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有着同样强烈的诉求,一些行业的劳动者也存在“工资8年未调整”的状况。所以,在完善的制度保障下,如果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建立,被整体纳入“提低、扩中、控高”的收入分配改革范畴,统一协调推进,让所有劳动者都能公正、公平、科学、严谨地分享到“蛋糕”,普通公众焉有反对和质疑的理由?你说我“嫌工资低为何不辞职”、我说你“搬砖工资已很高”的阶层情绪对立,哪还有存在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