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还建立中央对地方专款的国库特设专户试点制度,对中央财财政安排的义务教育经费拨付实行动态监控,确保资金拨付到位。全面推行中小学预算制度,将学校各项收支统一编入预算。
随着改革的深入,在改革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多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健全保障机制制,主要政策包括:
一方面坚持“保基本”。一是全部免除农村中小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二是不断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到2016年年底,农村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经过6次提高标准后已经达到中西部小学560元、初中760元,东部地区小学610元,初中810元。同时,要求地方在分配资金时向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和教学点等薄弱学校倾斜。
三是健全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央根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在校生人数和校舍生均面积、使用年限、单位造价等因素,建立了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比如,2006年汶川地震后,校舍安全问题突出,2016年—2016年实施校舍安全工程,中央投入300亿元,带动地方投入3500亿元。
针对部分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较差,2016年,又启动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共投入656.6亿元。
四是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中央财政通过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保障农村中小学校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另外一方面,在“保基本”的同时,着力“补短板”,积极支持解决农村义务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从2016年起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2016年,中央财政共安排约657亿元。从2016年起,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资金将用于大力支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
二是从2016年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6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营养膳食补助资金301.9亿元。
此外,财政还将关注点放在努力“提质量”上面,支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专门启动“特岗培训”、“国培计划”和鼓励地方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