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部署央企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央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
会议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这是多年来中央管理企业高管薪酬调整的一次大动作。
这次薪酬制度改革,触动利益最大的群体将是金融央企主要负责人。
根据《财经》独家获得的消息,由人社部牵头、财政部等部委参与的对央企主要负责人的薪酬调整方案初稿已经草拟完毕并开始征求意见。而这份计划草案一个主要建议是,央企、国有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将削减到现有薪酬的30%左右,削减后不能超过年薪60万元。根据这样的规定,平均薪酬较高的金融企业高管削减数额最大。
《财经》还获悉,暂停近五年的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管和员工股权激励亦有望近期内正式启动试点。
这两项新政,将成为未来金融机构和央企薪酬改革的核心。
部分央企主要负责人薪酬削减后过低的,可能会根据企业需要而进行适当上调。数据显示, 2016年央企高管平均薪酬72万元,以四大国有银行为例,2016年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大部分超过100万元。
实际上,由人社部牵头、多部委组成的央企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调研从去年上半年就已开始,调研范围囊括了所有中央管理企业,包括金融机构。
这次出台的薪酬制度改革,就是要缩小不同领域央企主要负责人之间的差距,拉平金融和实业的薪酬水平。
同为中组部管理的部级官员,央企部分负责人的薪酬比公务员系统的部级官员高数倍甚至数十倍,这些央企负责人同样享有升迁到更高官阶的机遇。如果不从系统进行改革,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这些金融企业最高领导的薪酬大幅度低于下级员工,也将是奇怪的事。
央企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制度调整,亦是一系列改革的第一步,未来还将对央企主要负责人的工作职责进行明确,具体负责企业运营的管理人员则要以市场化定价原则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