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央企负责人调薪方案(2)

工资改革2018-11-22王新老师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监管职责对所属中央企业进行指导监督,各中央企业要对集团本部和各级企业进行规范管理,层层落实监管责任,逐级健全管理制度,逐级实施预算管理,逐级推进公开透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具体办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专家否认“调薪惩罚”说、“高管降薪,员工也跟着降”说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央企负责人调薪的相关方案后,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分析说,会议明确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是中央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在于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形成合理有序收入分配格局,扭转了此前有声音认为“央企调薪是一种惩罚性手段”的说法。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主任张占斌注意到,关于此前“央企高管降薪,会不会员工也跟着降”的担忧,此次方案也有明确提及。根据会议传出的信息,坚持统筹兼顾,形成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与企业职工之间的合理工资收入分配关系,合理调节不同行业企业负责人之间的薪酬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将有助于消除社会疑虑,把薪酬调整到合理的范围内”。

■解读

  此前消息称,由人社部牵头、财政部等部委参与的对央企负责人的薪酬调整方案初稿已草拟完毕并开始征求意见,而该草案的一个主要建议是,央企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将削减到现有薪酬的30%左右,且削减后年薪不能超过60万元。有网民对此称,降薪后,央企高管拿着不到60万元的年薪,签着60亿元的协议,会不会有失落感,会不会琢磨“堤内损失堤外补”?因为高管的薪酬与其可支配的钱款是两码事。某些国企高管表面上降薪了,职务消费却同样惊人。因此,中央同时提出《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方案,对央企负责人降薪进行“配套”的严格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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