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高校教师讲述,年轻教师收入都不高,所有款项加在一起不过五六千元,这些钱买房子有相当的难度。他们不得不通过各种办法在校外挣钱,或者是办班,或者是讲课。年轻教师一旦走上了这条路,学术生命就基本上终止了。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薪酬管理研究分会课题组指出,高校教师是知识型工作者,他们追求的不是高收入,而是教书育人的兴趣、受人尊敬的社会地位以及职业和收入的稳定性,保障性的收入比例太低,会导致教师不安心本职工作,有后顾之忧。
目前,我国普通高校达2450所,专任教师队伍150多万人。据了解,有近70%大学教师的年龄在40岁以下。青年教师的收入偏低,已经影响到他们的工作投入、创新的积极性,最终影响到整个中国高等教育的质量。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出版的《北京社会发展报告》显示,在“科技人员收入和积极性调查”一项中,高校教师的工作投入比处于第一位的医生低大约10个百分点。
李立国认为,薪酬制度其实是一种社会评价和激励机制。对于优秀教师,必须给予高薪。
一所大学的好坏、成败,最关键的是师资力量。以收入分配的杠杆提振青年教师的积极性,在一些大学已经开始实践。
2016年,复旦为青年教师提高了岗位津贴。在这一轮津贴发放过程中,收入最低的青年教职员工,收入增加了106%。而且,越是年轻、收入低的教师,岗位津贴的提高幅度越大。
但要在整体上改变青年教师收入偏低的现状,最关键的,还是要尽快推进高等学校收入分配改革。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曾于2000年下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收入分配改革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给予高校四个方面自主权,激励高校积极探索适合本单位特点的多种分配形式和办法。
“不言而喻,我们现行的收入分配制度不能适应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需要,也不适合高等学校的基本特点。”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直言,高等学校内部的收入分配制度存在着许多不合理,一个突出表现是高等学校的收入分配机制没有实现内外平衡,即一套绝大多数教职员工认同的内部分配制度,和与国内和国际人才市场收入机制相衔接的外部分配制度。
李实建议,为实现高等院校内部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学校需要建立薪酬委员会和薪酬协商机制。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每一个教学科研岗位确定与市场兼容的薪酬水平,对每一个教师的薪酬水平加以评估。在此基础上,引入多方参与薪酬协商机制来协调和平衡教师之间的薪酬差距。“还要建立吸引高端人才的奖励制度,如高端科技人才奖励项目等,以完善现行的薪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