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残疾人日12月3日
国际聋人节9月的第4个星期日
国际盲人节10月15日
世界精神卫生日10月10日
5.第16条解读
第十六条康复工作应当从实际出发,将现代康复技术与我国传统康复技术相结合;以社区康复为基础,康复机构为骨干,残疾人家庭为依托;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发展符合康复要求的科学技术,鼓励自主创新,加强康复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
第16条是关于如何开展康复工作的规定。
康复是指通过医学、工程、心理、社会、教育等手段,帮助残疾人恢复和补偿功能,最大限度地增强其参与社会的能力。广义的康复包括医学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等,而狭义的康复仅指医学康复。我国《残疾人保障法》中所指的康复采用的是狭义的概念,即医学康复。
《残疾人保障法》第15条中明确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权利”。第16条规定是落实第15条规定的具体举措,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重要内容:
第一,残疾人康复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实际”主要有三层含义:一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即依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来确定康复工作的基本目标,同时要伴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不断加大康复工作投入,不断提升康复工作目标;二是我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和康复技术的实际,既要看到我国残疾人康复技术与其他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更要立足我国实际促进康复工作稳步发展,不断追求突破和创新;三是我国残疾人康复需求的实际,发展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目标是使广大残疾人获得康复服务,我国残疾人康复工作要立足于我国残疾人康复需求的实际状况,确定康复重点和康复计划。
第二,残疾人康复以社区康复为基础,康复机构为骨干,残疾人家庭为依托。原来的康复主要强调的是机构康复,即以康复医院、综合性和专门性的康复中心、综合医院的康复科室等作为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主体,即以康复机构为骨干。后来,国际上逐步认识到社区康复的重要性,并将社区康复作为康复工作的基础。在国际上社区康复指的是广义康复,包括健康、教育、生存、社会和权利五部分组成。在我国社区康复主要是指基层社区为残疾人提供的康复服务。无论是机构康复还是社区康复,都必须以家庭为依托,此处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