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方案: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由目前的月人均3081元调整为3394元,增加313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目前的月人均1669元调整为1819元,增加150元。
生活护理费目前人均每月1882元,待2016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再调整。
执行时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
新闻数据:目前全市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护理费待遇人员共1.2万人。三项待遇调整后,社保基金全年预计增加支出0.26亿元左右。
新闻背景: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自2001年起,本市对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逐年进行了调整。
失业保险金:平均每档上调120元
调整方案: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档上调120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 月发放标准为1012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 月发放标准为1039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 月发放标准为1066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 月发放标准为1093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 月发放标准为1121元
执行时间:今年4月1日起执行。
新闻数据:目前,全市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约2.6万人,此次调整社保基金将增加支出0.37亿元。
新闻背景: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依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关于“失业保险金标准应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考虑到今年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实际,进行此次调整。
低保标准
本月起上调70元
从本月起,北京上调城市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580元调整为650元,上调70元,调整幅度为12.07%。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从家庭月人均740元调整为850元,上调110元,调整幅度14.86%。
北京市民政局表示,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调整社会救助相关标准。除城市低保标准、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外,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家庭月人均460元调整为560元,上调100元,调整幅度为21.74%,各区县政府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区县农村低保标准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