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从2016年7月1日起,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东陵区(浑南新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综合保税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100元调整为13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1元调整为13元。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月最低工资由900元调整为10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8.5元调整为9.8元。
市总工会要求各基层工会组织协助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对劳动合同进行全面梳理,开展自查。对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标准低于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的,要与职工协商适当调整,同时对需要变更劳动合同的职工,提供指导帮助服务。各基层工会组织要借助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时机,通过集体协商,推动职工工资水平同步增长。协商中坚决防止最低工资标准就是标准工资的现象。对集体合同中确定的工资标准,低于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要进行调整;高于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要通过集体协商,同步提高职工工资的增长幅度。要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补充协议,切实保证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工资水平不断提高。
市总工会还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运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等手段,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落实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群众监督举报制度,畅通诉求渠道,对职工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要及时受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涉及人群:
保洁、协勤、居家养老等岗位
最低工资最大的涉及人群,往往是城市里从事公益性岗位、简单服务、见习大学生等劳动群体。而他们的最低工资是否达到了1300元呢?
据了解,目前,沈阳市公益性岗位人员约2万多人,公益性岗位包括社区保洁、社会治安协勤、社区服务、居家养老等。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公益性岗位人员,包括困难家庭大学生公共就业服务岗位的岗位补贴标准也已上调。李铁在沈河区一个派出所从事协勤工作,他告诉记者:“这些年,我们的工资还是在上涨的,前不久刚刚调整过,到了1300元。”李铁说,扣除保险等,他拿到手的工资也有900多元。
据了解,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东陵区(浑南新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沈阳综合保税区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为每人每月1300元,比原来提高200元。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为每人每月1050元,提高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