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将官:军职到正兵团职8800元至22000元左右人民币,较现时7800元左右至21000元左右增加1000多元左右,调整后的工资将有8800元至22000元左右人民币。
陆军、海军、空军、二炮部队军官收入接近于武警,士兵津贴则增到480元,士官工资一律在原基础增加40%。根据解放军有关条例,解放军实行军官职务等级十级,将官设上将、中将、少将、校官设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设上尉、中尉、少尉。大军区级以下的职务等级,分为大军区、军、师、团、营、连、排级。专业技术军官最高军衔为中将,等级分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现役士兵包括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和士官两种。现役士兵的最低军衔为列兵,最高军衔为一级军士长。
服现役第一年的义务兵为列兵,第二年晋上等兵。下士为一级士官、二级士官为中士、三级士官为上士、四级士官为四级军士长、五级士官为三级军士长、六级士官为二级军士长、七级士官为一级军士长。
军人工资主要有军官工资、文职干部工资、士官工资3个标准系列。其中军官实行职务、军衔、基础、军龄四结构工资制。文职干部实行职务、级别、基础、军龄四结构工资制。而士官实行军衔等级、基础、军龄三结构工资制。士兵则是津贴制。
按照2010年8月1日新军衔工资标准,陆军排职少尉2024元左右,职务工资1026元左右,基础工资806元左右,其他补助不变。
校官的军衔工资是尉官的1。1至1。25倍,同等军官,海军是陆军的1。07倍,空军是陆军的1。15倍,二炮是陆军的1。2倍。士兵津贴由原来每月380元左右增至480元左右;士官工资一律加40%。文职军官每级增加800至2000元不等级别补贴。
军人新工资制度从2010年8月1日开始实施,而且新任军官及大学毕业入伍的军官要改为签约制,5年一次。新的制度规定服役满15年者可以退役、自主择业、转业等双项选择。2010年下半年各省军区、军分区、武装部全部移交地方,所有省军区、军分区、武装部的现役军人全部就地转业,省军区、军分区、武装部全部更换名称:均称兵役局。以后没有接兵这一说法,所有入伍全部是兵役局护送部队。
此外:随军家属问题也得到了进一步改善,随军去部队没有参加工资的军嫂一律上调工资700元左右。没有随军,只要结婚是军嫂者,若军嫂有下岗者一月补助1000元左右,(根据驻军地方经济不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