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设岗位津贴和农村学校教师补贴项目,一般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可设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优质服务奖等项目,学校可以根据考核结果,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基础”和“奖励”工资比为7∶3。
今后,绩效工资将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设岗位津贴和农村学校教师补贴项目,一般按月发放。
同时,奖励性绩效工资将可设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优质服务奖等项目,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学校可以根据考核结果,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发放更多一些的工资。
工资分配办法要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绩效工资实行后,每个人拿多少钱将随着绩效走,具体拿多拿少谁来决定?河南省要求,学校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分配办法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本校公布,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实行绩效工资后,校长、书记能拿多少钱?河南省规定,校长、书记的绩效工资不是自己说了算,而是需要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由学校主管部门根据对校长、书记的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校长、书记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纳入本学校绩效工资中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将由学校主管部门按照考核结果确定。
离退休教师有生活补贴
绩效工资并不能作为离退休费的计发基数。已经离退休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将得到一份生活补贴。其中,离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将按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财政厅、原省人事厅、省审计厅、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解决离休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具体标准由县级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研究制定。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
学校不得再乱发津贴或奖金
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将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将坚决予以纠正,没收违规资金并上缴国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