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物质保障制度上应提高这部分人的职务待遇,包括工资报酬、保险等。主审法官的工资要到位,与其他人员有明显的区分。至于主审法官如何再进行划分、按什么标准划分、如何与工资挂钩,都要等待细则出台。
据新华社报道,9月15日上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强调,开展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改革试点,要建立与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设置办法相衔接、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工资制度。
专家观点
法官、检察官待遇应高于一般公务员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司法要公正、高效、权威,就离不开司法机关的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公正涉及人才,没有高素质的司法人才,“公正、高效、权威”都不可能真正实现。相比很多国家,我国的法官、检察官负担重、责任大,但保障不够、待遇较低。
陈光中认为,法官、检察官应该单列出来,不要笼统地按公务员算。法官、检察官的待遇应比一般公务员高,退休年限可适当延长,这也是世界通例。
据了解,在西方,法官普遍实行终身制。陈光中认为,我国不一定讲终身制,但至少法官退休年龄应比普通公务员延长三至五年。法官判案需要经验积累,培养一个有经验、高素质的法官、检察官不容易。延长他们的退休年龄,适当提高他们的物质保障,能让他们更好地为国家的司法公正多做贡献。
陈光中还建议,法官、检察官也应有较高的社会地位。要建设法治国家,就要考虑司法在国家中的地位,以及法官、检察官在社会上的地位,这是相联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