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步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方面,提出试点取消学校和校长行政级别,实行校长职级制管理,建立完善以校长职级制为核心的校长管理体制,合理确定校长职级序列。在试点地区建立地方党委管理,组织部门牵头、教育部门参与组织实施,体现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方向的校长选聘机制,将具备校长资格的后备人才纳入校长后备人才库管理。试点建立校长任期交流制度和校长职级薪酬制度。扩大中小学办学自主权,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完善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落实中小学校长负责制,赋予校长在副校长提名、中层干部聘任、教师聘任等方面的用人权。
在教师管理和培养培训改革方面,提出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保证专任教师“退补相当”。合理确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改进完善教师评价考核标准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提高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在教师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职称晋升、聘用考核、评先选优、培养培训等方面向农村学校倾斜,提高农村教师薪酬待遇,落实教师机动编制政策。完善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建设农村教师周转房或教师公寓。
在创新社会力量办学体制改革方面,提出支持社会力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混合股份等形式举办中小学。鼓励社会力量和公办学校建立学校联盟,支持名校办分校、优质学校托管薄弱学校。明晰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和所有者权益,探索建立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