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81年3月21日至1999年3月2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6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民盟省委4名、民进省委2名、省黄埔军校同学会1名、省台联1名、省贸促会1名、财政厅6名、住建厅4名、交通运输厅111名、水利厅10名、农业厅18名、林业厅8名、商务厅4名、省体育局2名、省旅发委4名、省食药监局6名、省粮食局3名。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1日至3月27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3月22日至26日每日上午10:00在报名网站公布各职位缴费人数统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