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四川乐山公务员考试职位表(2)

公务员招聘2018-09-20王新老师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考生对专业有疑问的,请拨打招录单位电话咨询(电话附后)。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录单位、名额及职位条件

招录单位、名额及职位条件见附件《乐山市2017年公招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三、排序方式

凡拉通排序的职位,在公示合格后按总成绩排名次序和录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选择工作单位。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络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1日至3月27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

市级部门的资格初审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县(市、区)的资格初审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

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部门(单位)中的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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