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和初期工资标准。提高后的月标准为:初中毕业生1285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132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1500元,大学本科毕业生1610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1755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196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2165元。
适当提高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待遇。提高后的月工资待遇为:初中毕业生1285元,高中(中专)毕业生132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1500元,大学本科毕业生1610元。
中小学教师、护士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按调整后的基本工资标准提高10%。
此次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参考了同期物价上涨幅度,同期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率等因素,确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月人均增加300元,不同职务增资水平不同,按这一水平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的增长比例略高于2015年以来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的幅度,低于全国企业在岗职工工资的增长幅度,总体比较合适。
【回顾】
人口困境
(一)人口红利消失
两次“婴儿潮”的叠加效应及“计划生育”催生了80年代起为期30年的人口红利。“人口红利”是指某一时期内一国劳动人口(国际上通常将15-64岁列为劳动年龄人口)占比高、抚养率((老龄人口+未成年人口)/劳动力人口)低,从而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和较高的储蓄水平。我国自1980年代起,享受了为期30年的人口红利,主要得益于“婴儿潮”的叠加效应以及“计划生育”政策对人口增长的控制。建国以来,两批“婴儿潮”带来的劳动人口增加从80年代起大规模显现。从80年代起,第一批(1949-1959)新生儿基本全部进入劳动年龄,第二批(1965-1970)新生儿开始迈入劳动年龄。“计划生育”1962年提出以来,新增人口数量逐步放缓。劳动人口的快速增长、新生人口的低速增长、老龄人口尚未大幅增长(建国来首批“婴儿潮”新生人口在80年代尚处于壮年)以及总人口的缓慢增长,带动劳动人口占比升高、抚养率降低,人口红利自80年代显现。
低出生率及人口老龄化令人口红利逐渐消失。支撑人口红利的两大要素,高劳动人口占比、低抚养率分别在2010年、2011年出现拐点,即劳动人口占比降低、抚养率提高。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主要受低生育率和人口老龄化影响,低生育率主要由“计划生育”倡导的“少生”、“优生”政策以及育儿成本的提高造成,人口老龄化主要由首次“婴儿潮”新生儿开始迈入老龄人口(65岁以上)造成。低生育率令未来可转化为劳动力人数的数量持续保持低位增长,而老龄化不仅减少了劳动力人口,而且增加了老龄人口数量,劳动力的补充不足以及老龄人口的增加令劳动人口占比降低、抚养率上升。如果人口政策没有调整,未来劳动人口占比预计将持续走低,而抚养率也将持续升高,用工荒、用工难现象将继续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