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抓产能,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
坚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第一要务,认真落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确定的任务,大力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一)贯彻落实《规划》,稳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组织各地进一步把土地治理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引导资金项目向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倾斜,特别是优先在粮食主产区建设确保口粮安全的高标准农田。在坚持以农田水利为重点,实行农业、林业、水利综合治理的前提下,允许项目区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工程措施和投入比例。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280亿元用于土地治理项目,预计在全国建设2800万亩以上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亩均提升粮食生产能力100公斤以上。中央财政安排13.73亿元,新建续建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280个,为高标准农田提供稳定的水源支持。总结分析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准确定位农业综合开发在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作用。启动《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研究进一步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加强与金融机构的配合协调,积极督促各级农发机构大胆探索,因地制宜做好政策细化、项目筛选、贷款落地等工作,全国先后有河南、湖南、重庆、甘肃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个地区26个项目落地,共获得银行贷款7.93亿元,预计建设高标准农田80万亩。与传统方式比较,该模式可带动相当于财政资金3~9倍的银行贷款投入,加快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得到国务院领导的批示肯定。
三、促产业,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进一步完善产业化发展项目扶持机制,支持农业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一)大力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以各地列入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的产业为重点,通过集中投入,找准优势特色产业链条中的关键环节、薄弱环节,进行重点、连续扶持,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努力实现全产业链开发,促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农民持续增收。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49.65亿元,重点围绕区域农业主导产业,打造了一批支撑农业产业发展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进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完善产业化发展项目扶持机制。研究印发《关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的意见》,规范推进“先建后补”管理方式。研究完善贷款贴息政策,探索创新贴息项目管理模式,着力解决农业贷款难、贷款贵等问题。支持重庆市、浙江省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支持河南省继续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开展股权投资,进一步丰富农业综合开发扶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方式。妥善处理投资参股项目后续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与金融机构和全国农业信贷担保联盟等机构开展合作,探索“政银担”合作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