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规范权力行使。要强化法治思维,坚持法治原则,严格在法定范围内开展市场监管工作,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扎实推进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积极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明确权力边界,切实解决缺位、越位、错位问题。要严格规范执法主体,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坚决杜绝执法主体违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流程,探索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较大的企业登记、反垄断、网络监管、商标监管等方面的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加强和改进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工作。严格落实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特别是在实施分级管理、综合执法、机构调整的地方,要强化执法统一,严格执法办案标准,统一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
切实强化执法监督。要突出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中的立案销案、查封扣押、自由裁量权行使、涉案财物管理等重点环节的制约监督,着力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处罚畸轻畸重等问题,减少执法的随意性。严格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当事人和全社会的监督。要加强案件查办工作,强化责任追究,对滥用权力、违纪违法人员要发现一个查处一个,保持查办案件的威慑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防范廉政风险,促进广大干部秉公用权、廉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