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国用水方式比较粗放,水资源短缺和用水浪费并存,用水粗放也生产了大量污水,加剧水污染。
水利部水资源司副司长石秋池表示,近年来,我国加快推动节约用水,完成100个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发布27项取水定额和节水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加快农业节水灌溉建设,全国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59.5立方米,比2010年下降31.9%,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2010年的0.5提高到0.531。
“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切实推动“节水优先”。发展东北节水增粮、西北节水增效、华北节水压采、南方节水减排等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加强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改造,全面开展节水型单位和居民小区建设;加大雨洪资源以及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力度。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推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推行合同节水管理。培育一批专业化节水管理服务企业,推动企业与用户以契约形式约定节水、治污、非常规水源利用等目标,并向用户提供节水技术改造、节水产品和项目融资、运营管理维护等专业化服务,实现利益共享,促进节水减排。
推动水权制度 向改革要动力
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的荣信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煤化工企业,2006年,企业缴纳了9065万元节水改造资金,用于农业水利灌溉工程的节水改造,并获得了25年平均每年600万方黄河水使用权。
内蒙古是我国水权试点省份之一。通过3年努力,将完成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沈乌灌域一期项目节水2.3489亿立方米,向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转让1.2亿立方米,完善水权交易平台,建立健全水权交易制度,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必须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引导、监管作用,加快建立水权制度体系。”陈雷表示。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我国将推动用水权初始分配。开展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确权试点,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将水资源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落实到取用水户。培育水权交易市场,鼓励和引导地区间、流域间、流域上下游间、行业间、用水户间开展水权交易,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流转方式。逐步建立健全国家、流域、区域层面水权交易平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