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3)

公文写作2018-12-10三水老师

(四)深化信访投诉处置机制。局党组高度重视信访件、投诉件的处理,制定了信访投诉件办理制度,每件信访投诉件的办理处置情况都纳入了相关科室(部门)的月度绩效考核内容中,由“一把手”亲自批阅,分管领导亲自督办,监察室考核考评。今年共办理信访件5件,较去年下降了75%,做到了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反馈,群众满意率100%。对信访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提醒在前,倾向性问题防范在前,普遍性问题约束在前。

(五)推行立体监督联评机制。一是从社会各界聘请40名政风行风监督员,赋予监督员对局内工作的明查暗访权,组织监督员开展暗访活动8次,查访科室部门20余户次,问询工作人员30人次,反馈落实具体工作建议10余条。二是通过全年的140户次的办结项目电话回访,主动收集报建单位意见和建议,并由局纪检组长带队上门走访进行核实,制订整改措施,限期给予答复,直到满意为止。三是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相关职能部门等社会各届人士座谈会4次,收集社会各届对规划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8条,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求相关科室(部门)及时采取措施,整改提高,推动了规划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三、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一)民主集中,科学决策。局党政领导班子把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决策的一项基本准则,把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检验执政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准,切实常抓不懈,努力从更高、更深、更广的角度去认识和把握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我局先后健全完善了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业务例会、技术审查会、规划委员会、违法案件审查会等各个层面的会议制度,覆盖了我局综合管理、业务审批工作的方方面面,涉及的“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和业务审批工作都必须经过集体决策,有效地避免了“一言堂”,防止了个人说了算。

(二)廉政规定,认真执行。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特别是执行好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了《株洲市规划局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工作实施方案》和《株洲市规划局工作人员从业限制和利益回避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局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行为,防止个人利益与其公职身份所代表或维护的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发生的矛盾和冲突。二是不折不扣执行个人信息申报制度。通过发放工作人员廉政信息登记表,采集干部职工的工作履历、兼职情况、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经商办企业等信息,全面掌握情况。对采集到的信息由专人负责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全局101名干部职工已全部填写了工作人员廉政基本信息登记表,建立了每人32条的廉政信息档案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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