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规范津贴补贴资金管理。在年度部门预算中,按组织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标准测算人员经费,统筹财政资金足额安排到位。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征管行为,加大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并将非税收入全额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加大单位银行帐户清理力度,统一会计科目、规范核算工作,从源头上阻断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的资金来源。同时,加大国库集中支付推进力度,扩大集中支付范围,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和津贴补贴一律通过财政部门工资统发系统,直接通过财政国库支付到个人工资卡,有效加强了对资金发放的监控。截至10月底,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12.3亿元,其中财政直接支付11.5亿元,财政授权支付8600多万元,财政直接支付比例达93%。
三是加大财政财务综合检查力度。在前几年“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基础上,今年,我们以财政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为手段,加大检查力度,拓宽检查范围,巩固治理成效,形成长效管理。先后制发了《关于组织开展财政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财政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以部门预算检查、非税收入检查、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等为重点,先后对县内30多家单位、20多个项目开展了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今年上半年,共查出各类违规金额共计300多万元,并要求各单位及时进行账务调整和完善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严肃财经纪律。
四是扎实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整治。按照“突出重点、整体规划、周密部署、有序推进”的原则,抽调专门人员,配合县纪委开展公车专项治理。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县公车专项治理有关政策和公车管理规定对违规车辆进行审核认定,根据认定结果,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违规车辆处置办法并按规定进行了处置。同时结合中央及省有关管理办法,制定出台了《射阳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长效管理。10月份,还对全县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和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社团的公有车辆进行了清查上报。
五是不断强化政府专项资金监管。认真编制政府专项资金预算,及时提交县政府审核。在项目管理上,对财政投资的工程性项目,一律实行项目论证和财政投资评审,履行招投标程序;在资金拨付、使用上,严格执行拨付使用各项规定,按照工程进度拨付资金,依据审计结论付清资金。将政府专项资金使用纳入财政综合检查,对关系社会发展和民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支出项目,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同时,积极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对县财政安排的50万元以上支出项目推行绩效目标管理,实行跟踪问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