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开展了对重要岗位、重要环节和重大专项资金的监督。按照州监察局《关于在州直单位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的方案》要求,我局把局机关的规范权力运行情况作为立项监察事项进行了专项效能监察,对具有负责农口资金管理职能的农业科科长及分管副局长岗位作为重要岗位进行了效能监督。根据州纪委《专项资金纪检组长责任制暂行办法》,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明确办理专项资金的立项申报、计划分配、拨付使用等文件,必须经过纪检组长签字认可,纪检组长参与专项资金的全过程监督。根据州纪委关于做好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要求,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从重要环节入手查找廉政风险点200余处,包括资金申报、拨付、使用等环节,制定了《州财政局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方案》。认真抓好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到有问必答、有信必回、有难必解,确保群众满意。
四是开展了规范权力运行公开工作。依据政务公开的要求,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大力推行“阳光财政”。如,按照行政审批工作的要求,对涉及我局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并上网公布,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编制了政务公开目录和指南,对财政重大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今年,还成立了预算公开领导小组,积极推行预算公开工作。积极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编制了《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和公开目录,结合创先争优工作,对采取了网站、简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公开。
四、深化改革,完善源头反腐预防机制
我局注重从源头上抓好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着力完善了以下四项财政改革及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深化了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州本级将所有州直部门和单位纳入了部门预算管理,对其收支全在一本预算中反映。八县市加上州本级10个单位已经全面推行了部门预算。同时,通过搭建信息平台加强系统衔接,做到“e财”预算管理系统与指标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工资统发系统和非税征缴支付系统的对接,严格按年初人大批复的预算数控制指标,加大了预算执行的力度。
二是深化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随着州本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第五批扩面单位上线运行,州直主管单位已基本纳入改革范围,累计达到147家;八县市集中支付改革已经全面铺开。公务卡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所有县市已全面推开。认真抓好国库资金安全管理工作,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财政专户清理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