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2)

公文写作2018-12-07王新老师

二、抓“一岗双责”,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

(一)健全“一岗双责”制度。及时调整充实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的通知》(晋经贸党组〔2012〕8号),明确落实局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职责,既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并列入党员干部“德能勤绩”综合目标考核重要内容。

(二)细化工作任务分解。根据市纪委工作部署,分别制定下发《20XX年晋江市党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晋经贸党组〔20XX〕10号)、《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晋经贸党组〔20XX〕2号)、《20XX年惩防体系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工作任务进行立项分解抓落实的通知》(晋经贸党组〔20XX〕11号)等惩防体系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分别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分析会,听取纪检组长作2012年度和20XX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和下阶段工党风廉政工作思路,局领导班子成员共同讨论发表意见,研究部署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

(三)加强党风廉政监督。加强了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权力行使的监督,进一步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认真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戒勉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凡涉及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不搞“一言堂”,不搞暗箱操作,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抽调局监察室主任参加由市安监局、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的“深沪9.5火灾”事故调查,参与全过程的调查工作。

三、抓权力运行,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结合经贸工作实际情况,我局认真自查分析,建立健全我局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实现廉洁自律预警机制的完善和实施,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一是召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动员大会,传达市委和市纪委会议精神,部署我局防控工作。二是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协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制定出台《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晋经贸〔20XX〕49号)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晋经贸〔20XX〕50号)等文件。四是在全局进行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科室(单位)廉政风险防控、个人自查廉政风险防控等风险防控查找,确定风险防控等级,提出风险防控措施,建立风险防控预警机制,绘制廉政风险防控权力运行流程图,并根据风险表现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形成个人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表66份,制作科室廉政风险排查表15份,梳理职权目录28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28幅。五是针对风险点制定权力运行的路线图和相应的约束机制,前移预防腐败关口,最大限度地减少党员干部犯错误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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