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伤赔偿标准,福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3)

工伤保险2018-09-09李一老师

(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第三十四条

(三)计算公式:

评残前:住院期间135元/天-160元/天,出院后60元/天-100元/天

评残后:3个不同等级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四)支付方:用人单位(评残前);工伤保险基金(评残后)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二)计算公式:(1—10级)

1级:本人工资×27个月

2级:本人工资×25个月

3级:本人工资×23个月4级:本人工资×21个月5级:本人工资×18个月6级:本人工资×16个月7级:本人工资×13个月8级:本人工资×11个月9级:本人工资×9个月

10级:本人工资×7个月

(三)支付方:工伤保险基金八、伤残津贴

(一)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二)计算公式:(1-6级)

1级:本人工资×90%2级:本人工资×85%3级:本人工资×80%4级:本人工资×75%5级:本人工资×70%

6级:本人工资×60%

(三)支付方:工伤保险基金(1-4级);用人单位(5-6级)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

(一)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第二十三条

(二)计算公式:两者合并计算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统筹地区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年龄)×法定比例

其中法定比例,5-10级各为

5级:1.46级:1.27级:0.88级:0.69级:0.4

10级:0.3

假设为九级伤残的,那么九级伤残项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两项合并计算)=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统筹地区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年龄)×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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