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
1、七级伤残=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4个月
2、八级伤残=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
3、九级伤残=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4、十级伤残=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
(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20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四、工亡待遇标准(工伤保险基金)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
五、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2017年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5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66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2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2017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1195元×20=62390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7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623900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为: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
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