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工伤死亡计算标准,天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览表(2)

工伤保险2018-09-03李天扬老师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天津标准)

1、七级伤残=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

2、八级伤残=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9个月

3、九级伤残=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十级伤残=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天津标准)

1、七级伤残=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

2、八级伤残=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3、九级伤残=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

4、十级伤残=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

注: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6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2016年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5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66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2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1195元×20=62390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623900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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