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工伤保险2018-11-16三水老师

2017年天津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天津标准)

1、五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5个月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天津标准)

1、五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

2、六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四)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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