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审核材料
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镇江工伤认定申请审核说明
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
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鉴定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办理地点
镇江市京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江苏镇江京口路18号
镇江市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御桥巷1号
镇江市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广场西路159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运河路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