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三、伤残补助金:
1、一级至四级伤残:
(1)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五级、六级伤残:
(1)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七级至十级伤残: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工伤死亡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办理条件
已在社保局参保并正常缴费的单位工伤人员。
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