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延长县、延川县、子长县、安塞县、志丹县、吴旗县、甘泉县、富县、洛川县、宜川县、黄龙县、黄陵县),2015年陕西省延安市工伤事故各级伤残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康复待遇:
1、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伤情严重或特殊情况最多可再延长12个月。12+12月。(2)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2、医疗费: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但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3、康复费:比照医疗费。
4、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参照《陕西省工伤康复管理试行办法》第12条规定,一般为30元∕天×住院天数。
5、交通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仅支付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
二、伤残待遇:
1、伤残辅助器具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配置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
2、生活护理费(按月支付):(1)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2)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3)【单位支付】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生活自理障碍依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条件进行划分。
3、伤残补助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安排适当的工作。五级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七级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