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上调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啦,究竟提高多少呢?赶紧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河南上调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补助金额提高近5万元。昨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我省今年调高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补助金额由去年的57.688万元提高到62.39万元。今年1月1日后新发生的工伤事故,将按照新标准进行补偿。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职工因工作导致死亡、在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的,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因工死亡,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直系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补偿。
标准调整后,2016年1月1日后新发生的工伤事故,我省都将按照新标准进行补偿,调整前已经发放的将按新基数核定并补发差额。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在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直系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职工的死亡使其亲属丧失了重要的生活来源,导致其生活水平的下降,这是工伤事故的后果之一,因此应当予以赔偿。
赔偿标准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因此该项赔偿具体计算方式即为19109*20=382180元。
享受主体 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
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法律解释
《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第1款第3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3条 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