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8级赔偿标准(2)

工伤保险2018-12-05李天扬老师

4、法律依据2011《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注:工资范围参看《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二章。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八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八级伤残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例:《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4条。

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第四、五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项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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