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建筑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解读(2)

工伤保险2018-09-25李天扬老师

未参保企业将给予处罚

我市社保行政部门对建筑业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实施督查,对未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和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建筑业企业,责令其限期办理参保手续,逾期仍未缴费参保的,依法给予处罚。新出台的《连云港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实施前已开工的在建项目,由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按剩余工期占全部工期的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该项目从业人员在参保前发生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自缴费到账次日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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