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公务员工伤保险新政(2)

工伤保险2018-09-02才子老师

(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其工作人员发生工伤的,待遇由所在单位按本规定支付,财政不予负担。

(三)本通知自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此前凡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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