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关于调整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2)

工伤保险2018-07-04王华老师

九、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用人单位要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切实做好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调整工作。各市(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工伤人员待遇调整工作结束后,填报《2016年工伤人员待遇调整情况统计表》,于6月30日前报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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