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最新消息(2)

工伤保险2018-06-29王华老师

12、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1份);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1份);

14、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受到伤害的,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1份);

15、因公外出(出差)的,应提交出差的相关证据(复印件1份,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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