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流程
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审核→工伤待遇支付
申报主体
机关单位、工伤工作人员本人以及其近亲属
申报条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人事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工伤事故报告、证人证言等
申报时限
单位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被鉴定、诊断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在30天内向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时提出认定申请,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向人社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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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被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