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标准调整通知(2)

工伤保险2018-11-28王华老师

  (三)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和高淳区统一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从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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