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工伤保险赔偿标准(3)

工伤保险2018-11-28才子老师

  (注:赔偿标准以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以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为单位。)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应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不过,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五级到六级的,用人单位也不能辞退劳动者,但工伤职工可以提出辞职,辞职时工伤职工可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支付)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享受以下待遇:

宜宾市七级到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表

赔偿项目

伤残等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七级

13个月

26个月

10个月

八级

11个月

18个月

8个月

九级

9个月

10个月

6个月

十级

7个月

6个月

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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