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

工伤保险2018-11-28王新老师

  工伤职工按规定转出统筹地区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由所在单位垫付。

  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与经办机构结算工伤医疗费时,应当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机构按规定出具的诊断证明、费用单据、费用清单和相关病案资料;转往外地就医的,提供经办机构的转诊批准材料和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县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更便捷

  从便民角度考虑,《办法》新增了含山县、和县、当涂县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分别报送三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由三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统一报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这一条。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接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将及时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对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会将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

  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另据了解,目前,马鞍山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0.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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