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7月27日至28日,填报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均可填报,包括: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各试点高校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等特殊类型招生的院校志愿填报,按相关文件执行。
高校录取工作分批进行,依次为:1.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文科类和理科类军事院校、公安政法院校、航海院校、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本科院校)2.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3.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院校;4.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5.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6.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