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高考资讯2018-07-17李一老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教育方针,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选拔”考试招生模式,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及人才培养目标,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018年东南大学在江苏省继续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选拔志向远大、成绩优异的高中毕业生,着力培养成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具备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江苏高中毕业生。志向远大、成绩优异、全面发展、身心健康、具备创新潜质,且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1、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比赛一等奖(含)及以上奖励的理科考生;

2、获得全国性作文、英语等人文社科比赛决赛二等奖(含)及以上奖励的文科考生;

3、成绩优秀,综合排名位于年级前列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120人。具体招生专业(类)和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类)

招生计划


文科类文科试验班类(郭秉文班)25
理科类建筑学3
城乡规划5
机械工程5
能源动力类5
信息工程5
土木类6
电子科学与技术(类)5
自动化类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
软件工程5
网络空间安全15
生物医学工程类5
交通运输类6
测控技术与仪器5
工科试验班(吴健雄班)15

注:报名时,理科考生须将十五个专业进行志愿排序。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bm.chsi.com.cn/;报名时间:即时起至2018年4月20日24:00。

2、邮寄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

(1)《东南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考生所在中学出具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中学对考生综合素质评定意见);

(4)获奖证书复印件;

(5)其他有助于体现考生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的证明材料。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收件人: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4006910286

材料截至日期:2018年4月23日(以收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所有邮寄材料需经中学审核签字盖章,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并通过EMS寄送至我校。

五、选拔程序

1、初审:东南大学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考核资格名单。

2、名单公示:初审通过名单将于2018年5月5日左右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测试资格。

3、确认考试:2018年5月5日至9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确认考试。

4、测试:

(1)学科能力测试:理科考生测试科目为数学和物理;文科考生测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测试时间为6月10日,测试地点:确认考试后考生就近选择省内考点。

(2)综合素质测试:根据考生学科能力测试成绩,分别以文理科招生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名单,同分顺延。测试采用面试的形式,重点考查学生的逻辑思辨、创新精神、语言表达等能力。测试时间为6月17日,测试地点: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5、志愿确认与入选名单公示:测试成绩将于6月19日在报名系统中公布,考生须于6月19日24时前在报名系统中对报考学校志愿进行最终确认,即表明填报我校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志愿,一经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未确认的,即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录取资格。6月22日前,我校根据测试总成绩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录取计划的2倍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按要求进行公示。测试总成绩=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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