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成绩确认。考生在每项测试完毕后,由测试工作人员宣读成绩,考生在成绩单上确认签字。800米测试后,考虑考生体力问题,对签字不做要求,每组测试完成以后当场公布成绩。
5.测试场地安排
(1)华中师范大学测试地点安排
①100米项目在体育学院田径场(塑胶跑道)上进行。测试时,每位考生必须使用起跑器(考点提供),穿跑鞋的考生必须使用塑胶跑道的专用鞋钉,否则不得进行测试。
②二级蛙跳项目在体育学院室内田径棚内进行。
③三角形障碍跑项目在体育学院体操馆内进行。
(2)湖北大学测试地点安排
①原地推铅球项目在2号田径场进行。
②5米三向折回跑项目在2号体育馆进行。
③800米项目在田径场(塑胶跑道)上进行。测试时,穿跑鞋的考生必须使用塑胶跑道的专用鞋钉,否则不得进行测试。
华中师范大学三项测试完后,考生请带好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统一的考试服装,于第二天到湖北大学3号体育馆二楼点名检录、编组测试。
6.纪律要求:
(1)考生应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听指挥。若出现特殊情况由各县(市、区)及考生所在学校带队老师与考点办公室联系解决。
(2)考生须遵守考生诚信应考承诺书的承诺,如有违规、违法等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例处理。
7.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本须知,充分考虑道路交通、天气情况(目前华中师范大学测试点所在地武昌雄楚大道及湖北大学测试点所在地友谊大道学院路正在施工,对道路通行影响较大,华中师范大学测试点因雄楚大道及安康路施工,无法停车,建议勿驾车前往),按时抵达测试点候考。
请各位考生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和财物安全。
预祝同学们取得好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