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高考综合改革突出了以下四个方向:一是强调基础性,突出选择性。一方面,通过建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考试制度,从机制上保障高中学生修习好国家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综合素质基础;另一方面,通过建立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制度,赋予了高中学生课程选择权和考试自主权,高中生在修习必修课程的同时,有权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程学习。二是建立多元升学管道,为每个孩子提供适合的升学通道。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从分类考试、多次考试、考试科目设置、录取模式等方面,真正突破了过去“一考定终身”的高考制度,为不同的学生选择不同的升学通道提供了可能。三是给高中和高校办学自主权。高中学校有权根据自己的办学特色,以满足学生对课程的多样化选择为旨归,强化学科课程建设,开设特色优势课程;高校有权根据办学定位和专业要求,确定选考科目、招生标准和招生办法等,选择自己适合培养的学生,等等。这两点突破,为这次高考改革突破高中教育单纯追求升学率、高等学校招生单纯以分取人的弊端,保障学生接受选择性教育的权利和高等学校的自主办学权,提供了制度保障。四是打通高中教育与大学教育的人才培养体系。这次高考综合改革,强调增强高校与高中教育的关联性,其关键制度设计是“高校选科”、“高中选课”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标志性成果进入高考录取体系。
“教育是一个民族最根本的事业”。1977年我国统一高考制度的恢复,是尊重知识、尊重教育、尊重人才的战略体现。没有高考制度的恢复,就没有“文革”后我国教育战线的拨乱反正,就没有我国国民教育体系的迅速恢复,就没有我国各级各类教育的快速发展,就不可能为我国改革开放奠定坚实人力资源基础。不仅改变了千万家庭的命运,也为整个国家的改革和发展奠定了人才和人力资源基础。对于这次高考综合改革的重大意义,人民日报在盘点“中国改革元年”的各项改革时,将高考改革作为着眼于涉及深层次利益调整、具有结构支撑作用的9项“重头戏”改革项目之一。一方面,高考综合改革将成为牵动整个教育系统综合改革的“发动机”,全面推动我国教育事业从外延发展转向内涵发展、从快速普及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另一方面,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创新人才支撑,让全社会共享教育创新给整个国家带来的“人才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