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拉开了我国新一轮高考改革的序幕。2016年3月9日,山东省政府下发《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山东省高考综合改革正式启动。2018年3月《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鲁政字〔2017〕160号,以下简称《试点方案》)获教育部批准并正式向社会公布,标志着社会期盼已久的山东省“新高考”正式揭幕。山东省是国家基础教育改革试验区, 基础教育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同时,山东近年来一直探索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具有扎实的改革基础。将山东省作为高考改革的第二批4个试点省份之一,是国家对山东省教育工作的充分信任和对山东省前期改革工作成绩的认可。山东是公认的考试大省,而且省情与国情较为相似,东中西差异、城乡差异等都比较明显,山东省的高考综合改革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和特殊重要的意义。
这次高考综合改革是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规模最大、涉及面最广、任务最艰巨的一次改革。改革的实行,将对高等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产生深远影响,对学生的个性化发展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进一步增进高考公平,使各类教育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一、高考录取机制改革改在何处
山东省高考综合改革涉及考试内容、考试科目、评价方式、录取机制等方方面面,是一次系统性、综合性的改革。录取机制改革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和以往相比,“新高考”下的录取机制主要有5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取消文理分科,允许考生按科目组合报考。
根据改革方案,自2020年起,夏季高考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不分文理科。除语数外3门外,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等级考试,考试成绩经转换后计入高考总分,也就是通常说的“6选3”等级考。
“不分文理科”作为高考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给了考生更多的自主选择权。原有的“3+综合”考试模式只让考生在文综和理综中选择其一,改革后考生可以尝试文理交叉组合。此项改革旨在让学生学其所好,考其所长。打破了文理学科一分为二的局面,考生不再需要根据文理的科目限定参加高考,有利于考生学科均衡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升。“不分文理科”的改革是实行“6选3”等级考、“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的前提和基础,从更深层面来看涉及人才培养的知识结构问题,涉及考生全面发展的核心素养。不分文理的改革无疑是正确的。
当然,从操作层面上,不分文理科,并不意味着完全没有科类之别。从对招生专业不同要求看,艺术、体育仍有专业资格要求,将来考试科类会从目前的文史类、理工类、艺术文、艺术理、体育类5类,改为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3类。这样划分利于考生填报志愿、投档、录取等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是合并本科批次,扩大高校和考生的选择范围。
根据《实施方案》,自2017年起,夏季高考实施招生录取批次改革和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
分批次录取制度的形成与当初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较低、信息化管理水平等因素有关,批次划分也确实为录取工作带来很大的便利。但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和科技水平的不断发展,多重批次设置的弊端也越来越明显。人为地将学校分开层次,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学校的发展空间和考生的选择范围,而且潜意识下将考生分开档次,不利于考生的成长成才,合并录取批次已是大势所趋。
对考生来讲,合并录取批次扩大了考生志愿的选择权,不再局限于一本、二本的框架内选择,可以填报的院校和专业空间增大了,可以更多地结合自身的兴趣、特长以及志向确定专业和学校,而不是在一本与二本批次之间纠结。对于高校来讲,更重要的意义是预示着优质生源配置从行政化向市场化转变。合并批次,从某种程度上讲,让高校的地位得到尊重,所有高校处在同等的竞争位置,更加公平公正。批次合并对几乎所有高校都是不小的挑战,弱势专业的生源随着市场的调配会逐步降低质量或减少数量,这反而会激发学校的危机意识,倒逼学校打造自己的品牌和特色,推动高等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合并录取批次是山东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确保改革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山东省近年来一直沿着减少录取批次的方向努力。2011年,合并了二本、三本;2012年,合并了专科(高职)一批、二批,设立专科(高职)批;2017年起,合并一本、二本,夏季高考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这在全国范围内是比较领先的。从实施效果来看,合并本一、本二后,一次性提高了学校招生计划完成率,考生首次志愿高校计划完成率达到93.6%;考生的志愿满足率也进一步提高,考生首次志愿投出率达到90%。
三是改革志愿填报模式,由“学校+专业”变为 “专业(类)+学校”。
志愿填报模式的改变,是这次改革的一大亮点。《试点方案》规定,在录取机制上,夏季高考按“专业(类)+学校”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不同的志愿模式决定了不同的志愿填报、投档录取方式。长期以来,高校招生一直实行“学校+专业”模式,考生首先选择报考学校,再从学校志愿下选择专业。比如目前我省的本科普通批,每位考生可以选择12个学校志愿,然后在每个学校志愿内再选择6个专业志愿,最后还有一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这种模式以学校为投档单位,凸显了学校优先的理念。在这种模式下,重点大学的弱势专业仍然比一般大学的优势专业录取分数高,学生的专业选择权难以保证,很多学生可能读了自己不喜欢的专业,不利于学生发展。带来学生注重高校排名而轻视专业选择、高校强调学校录取分数而忽视专业建设的问题。
高考改革后,考生志愿由“专业(类)+学校”组成。以一个专业(类)加一个学校为投档单位,凸显专业优先的理念。这种模式下,1个“专业(类)+学校”就是一个志愿,例如:历史学(北京大学)、土木工程(清华大学)等。如果考生选择了某大学的6个专业,那就需要占用6个志愿。录取时按专业投档,直接投到专业上。新的志愿模式使得专业走向前台,有利于增强学生填报志愿的选择权,提高学生志愿满意度;有利于学校录取到专业志向明确的学生,促进专业人才培养;有利于促进学校提升专业实力,形成专业特色,推动专业发展。
四是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录取,考生评价机制更为科学。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2020年起,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机制。”这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两依据、一参考”。“两依据”一是依据统一高考成绩,统一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组成;二是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学生自选的3门等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一参考”是指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