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和“双一流”建设序列并设有研究生院的研究型大学。为进一步深化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文件精神,我校为选拔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的优秀学生,特制定本简章。
一、领导机构
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18年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开展自主招生测试录取工作,招生计划260名,分A、B、C、D、E五类专业,分别是:A类:茅以升学院相关专业;B类:普通理科(除建筑学和建筑类外)专业;C类:建筑学和建筑类;D类:文科专业;E类: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业。具体分专业计划在公示初审合格名单时公布。招生专业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思想品德良好,理想信念坚定,有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身心健康,具有我校相关学科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含以上)者,方可报考。
1. A类专业
①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或两个不同学科三等奖者;
② 高中阶段获得3次及以上省级学会主办的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竞赛一等奖者。
2. B类和C类专业
①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② 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学会主办的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竞赛一等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