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高职单招报名时间:3月19日-3月25日

高考资讯2018-06-19三水老师

关于做好2018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层次单独测试和综合评价录取的通知

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委员会,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等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有关精神,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搭建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立交桥”,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渠道,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8 年全省普通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教发﹝2018﹞11 号)要求,结合 2017 年各省属院校录取情况,现就做好我省 2018 年高职(专科)层次单独测试和综合评价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

(一)实施单独测试院校名单(15 所)

1.省内院校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武威职业学院、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卫生职业学院、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省外院校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二)实施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名单(14 所)

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庆阳职业技术学院、临夏现代职业学院、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平凉职业技术学院、兰州航空工业职工大学。

二、招生计划

(一)单独测试计划按照本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不低于当年本校招生计划的 50%的原则,由实施的省内院校自行确定比例。其中:50%的计划面向全省单独测试招生,50%的计划面向省内 75 个贫困县(市、区)实施分县定向单独测试招生,并重点向 58 个连片贫困县(市、区)倾斜;省外院校单独测试计划由院校通过教育部计划管理系统下达至我省,具体计划数由院校确定。

(二)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按照本校分类招生计划控制在当年本校招生计划的 70%左右的原则,由实施的省内院校自行确定比例,面向全省组织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主要面向75个贫困县)。

三、工作规定

(一)报考条件

1.已参加我省 2018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

2.单独测试: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单独测试招生院校,未被录取且符合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可再报一所综合评价招生院校;

3.综合评价录取:考生必须是应届毕业生且只能报考一所综合评价招生院校。

(二)招生方式

1.单独测试

(1)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8 年单独测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安排考务等。具体报名时间:2018 年 3 月 19 日 8:00至 3 月 25 日 18:00 , 考 生 登 录 甘 肃 省 教 育 考 试 院 网 站(http://www.ganseea.cn 或 http://art.ganseea.cn),根据网站提示进行报名并在线缴费。考生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 3 月28 日 8:00 起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2)测试时间:4 月 1 日

(3)测试地点:招生院校本部或院校指定地点。

(4)测试方式:具体方式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

2.综合评价录取

(1)申报时间和要求

全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均可于 4 月 11 日 8:00 至 4 月 16 日 18:00 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 或 http://art.ganseea.cn),根据网站提示申报 1 所综合评价录取院校。考生应全面考虑并确定报考院校后,再在网上填写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寄送报考院校,并确保网上申报内容和纸质材料的一致性。招生院校可根据生源报考情况在规定时间内(4 月 11 日-16 日)自行决定面试或测试时间。

(2)申报材料

考生需向报考院校寄送纸质申报材料,普通高中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材料;中职学校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材料

(具体以各学校公布要求为准)。考生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申报内容相一致,不一致者取消录取资格。

(3)评价录取

高校在网上对考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以此为依据作出评价,择优录取。如需面试的,由学校根据情况对拟录取考生组织进行面试。

3.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2)参加单独测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且完成缴费确认后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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