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考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高考资讯2018-06-13李一老师

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已公布,小编将详细内容整理如下,供参考。

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报名  考生须参加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夏季高考,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缴费且符合体育专业报考条件。  未按时缴纳体育专业测试费的体育类考生,视为放弃报考体育专业资格,不能参加体育专业测试。 

二、考试  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体育专业测试和文化考试。  (一)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管理,山东师范大学负责组织实施。  1.测试时间。2018年4月9日至20日。考生以市为单位分3组进行测试,具体安排见附件1。  2.测试内容。包括专项测试和基本素质测试。专项测试项目为一项:考生可在田径(不包含100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体操、武术等项目中选择一项;基本素质测试项目为三项:100米、立定跳远和原地推铅球。 

2019年的体育专业基本素质测试将继续从100米、800米、原地推铅球、后抛实心球、立定跳远、立定三级跳远、折返跑等7个项目中选取3个项目进行测试。  3.计分办法。采用专项测试成绩和基本素质测试成绩相加的办法,其中,专项测试成绩为40分,基本素质测试成绩为60分,满分为100分。  4.考试工作人员选聘与培训。工作人员包括考评员、纪检员、计算机操作员等,均实行聘任制并进行岗前培训。  (1)选聘条件。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熟悉考试业务,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能胜任考试工作;为国家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考评员需为我省体育类考试评审专家库中人员;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考试。 

(2)选聘办法。考评员从我省体育类考试评审专家库中随机选定,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签发聘书,聘书一旦签发,不允许变更人员;纪检员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从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中选聘;其他工作人员由山东师范大学统一聘任。  (3)岗前培训。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均需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5.测试工作流程。  (1)考生报到。考生需按规定时间(见附件1)到山东师范大学体育馆报到。报到时,须携带以下相关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考考生夏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及《山东省2018年参加体育专业测试诚信表》(见附件2),经测试点核对确认后领取测试号码。  (2)测试准备。做好测试设备以及监控录像设备、计算机等硬件设施的准备调试工作;进行场地维护;组织考评员、纪检员、计算机操作员等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测试实施流程、评分标准等。  (3)测试分组。测试点根据各市报名人数合理分组并编制秩序册;根据各项目特点抽签确定各组考评员、纪检员及计算机操作员,并于测试当日公布。  (4)正式测试。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测试号码入场参加测试。测试项目采用电子设备进行计量,客观准确地反映考生的测试成绩。测试过程中的数据显示、打印、传输、保存等环节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完成。测试过程实行全程监控录像,所有测试项目和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均有实况录像,录像资料保留4年,以备复查。  (5)成绩确认。当场公布各个项目的测试成绩,考生按手印确认成绩,如对成绩有疑问,须在成绩确认时向测试点申请复核,过时不予受理。当日全部项目测试完成后,测试成绩经汇总、核对无误后张贴公布,接受监督。  (6)统分。测试点将经考生确认无异议的测试成绩,按照规定格式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检查、核对考生的各个项目测试成绩,汇总合成考生最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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