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3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工作通知(2)

高考资讯2018-06-09王新老师

3月31日9:00—10:3011:30—13:0015:30—16:30
物理化学信息技术
4月1日9:00—10:3011:30—13:0015:30—17:00
历史地理生物

五、注意事项

(一)3月西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工作关系考生切身利益,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贯彻落实2018年全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工作。各市地要成立学业水平考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和成员,下设学业水平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长由市地分管教育的副市长(副专员)担任,副组长由市地教育局局长担任。

(二)各市地教育局在考试期间,必须抽派以招生办为主体,其他科室人员组成的考务工作组,到各考点进行考务培训和考试管理。

(三)加强对主考、监考及所有考务工作人员的选配和培训,坚持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的原则。

(四)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要求他们树立正确的考试观,严格各项考试纪律;特别要加强入场管理,不能带入考场的所有物品必须存放在考生物品存放处,禁止携带手机等现代化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注意防止群体性大面积舞弊事件的发生。对违纪舞弊考生,要坚决按规定处理。

(五)各市地招生办要树立一切为考生服务思想,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和考试安全,各市地要制定学业水平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学业水平考试安全、平稳实施。

(六)在考试期间,要及时沟通信息,确保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各市地招生办电话畅通,发现问题要及时、妥善的处理,并迅速向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汇报,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联系方式: 0891-6335325(传真)。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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